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研究 3万字-菲律宾凯发娱乐
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研究 3万字
摘 要
高离婚率已经成为我国一种显著的社会现象,其中还不乏冲动离婚、“闪婚闪离”的存在,给社会带来极大隐患。为了有效减少冲动离婚,降低离婚率,我国开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探索之路,我们可以看到从离婚审查、预约离婚到各家事试点法院和婚姻登记部门都纷纷尝试设置各种形式的离婚冷静期,再到随着《民法典》的公布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在我国以立法形式确立,这一路以来我国在保障离婚自由,防止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年开始实施以来,确实对减少冲动离婚,降低离婚率,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毕竟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制度,由于缺乏完善的规定,还存在许多不完备的地方,在具体的实施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这也就导致《民法典》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中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在一定程度能够遏制冲动离婚、降低离婚率,但也有很多人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限制了个人离婚自由的权利。其实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其弥补了我国现有婚姻制度的漏洞,使尚未进入婚姻的双方当事人能学会认真对待婚姻关系,使已经进入婚姻的夫妻慎重考虑离婚;另一方面能拯救婚姻危机,化解夫妻双方激烈的矛盾,防止冲动离婚,增强婚姻的稳定性。
本文在肯定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发现其中不足有待完善的地方进而提出完善建议,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基本理论,介绍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含义、法律条文的阐释、发展进程及设立的意义,通过对社会现象及相关数据的分析,结合我国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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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蒋晓华:“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立法评估”,载《河南社会科学》**年第6期。杨立新、蒋晓华:“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立法评估”,载《河南社会科学》**年第6期。
景春兰:《婚姻家庭法理论与案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第141页。
林洵怡、桑标:“离异家庭儿童发展性研究综述”,《心理科学》**年第1期。
李勇:“设置离婚冷静期的认知逻辑悖论及可能出路”,载《上海法学研究》,**年第11期。